差别关税指的是同样的进口商品根据实际情况或出口国的不同而被征收不同的税率。
Differential tariff differentiation
1、广义上讲,差别关税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进口货品所属出口国的不同,而征收差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和优惠关税。
②以进口货品在价格方面的差异,适用差别关税、反补贴和反倾销税等。
③以进口货品所用的进口方式上的差异,如将进口的货物用本国船运和用其他国家船运进口的货物差异,或在进口国采取相应的差异税率,征收关税。
2、但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所谓的差别关税只是指一国对另一国的某些商品征收关税和附加税,所使用的税率会高于所要遵守的一般关税。
Types of differential tariffs
1、优惠关税。
这些关税低于一般关税税率,如果出口国和进口国签署了友好协议,通常用于出口国和进口国之间的贸易。
例如,最惠国关税和国际双边关税,并且通常在关税法中正式规定,并公布和实施。
2、加重关税。
这些关税高于一般关税税率,也可称为歧视性关税。它们源于保护主义,在重商主义时期特别常见。
征收更高的关税很容易导致两个国家之间的贸易战或关税战,这也会对有关国家的经济和贸易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基于这些原因,《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提倡贸易自由化,反对歧视性的差别关税。然而,如果一个国家的出口倾销和出口补贴行为给该国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则可以对有关货物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但是,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都属于加重关税的范围,并不是按照一般的法定税率征收,而是根据倾销的程度和补贴的数额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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