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Cs是指中型散装货物包装容器(Intermediate Bulk Containers),通常用于盛装液体或散装固体危险货物。IBCs的定义和分类通常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联合国(UN)等机构制定和管理。
一、IBCs定义与分类
1、IBCs是指具有容积在450升至3000升之间,专门用于输送和储存液体和散装固体危险货物的容器。
2、根据构造和材料的不同,IBC可分为刚性IBC和柔性IBC两种。
3、刚性IBC通常由金属、塑料或复合材料制成,外形为方形或长方形,有上盖、下盖和出料口等部件。
4、柔性IBC通常由塑料薄膜制成,外形为立体袋状,有出料口和液位指示线等部件。
二、IBCs包装标记
1、IBC的标记应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联合国(UN)的规定,标记内容应包括危险货物品名、UN号、IBC容积、制造商名称、生产日期和标记的持续时间等。
2、IBC应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保持标记清晰可见,不得涂改或遮挡。
11A/Y/02/98/ CN/XXXX/5500/1500 |
表示用于装运同体的钢制金属中型散装容器,用重力方式卸货适用于包装类I和II,1998年2月制造,批准国为中国,生产厂是XXXX,以千克(kg)表示的堆码试验负荷及最大所允许的总质量。 |
13H3/Z/0398/ CN/XXXX/0/500 |
表示用于装运固体的柔性中型散装容器.采用重力方式卸货,制造材料为塑料编织布并附有内村材料:未设计用于堆码。 |
31HA1/Y/0498/ CN/XXXX/1C800/1200 |
表示用于装运液体的复合型中型散装容器,具有刚性型料内容器及钢制外壳。 |
31H1/Y/0589/ CN/XXXX/10800/1200 |
表示用于装运液体的,用塑料制成的刚性中型散装容器并具有支撑堆码负荷的结构设备。 |
11C/X/0193/ CN/XXXX/3000/910 |
表示用于装运固体的木制中型散装容器,具有内村,被批准用于装运包装类I、II或III的物质。 |
三、IBCs性能实验要求
1、IBC应经过一系列的性能实验,以确保其可以安全地运输和储存危险货物。
2、实验项目包括静态承载能力、动态冲击能力、承载能力、漏液性能、渗漏性能、稳定性等。
四、IBCs使用鉴定要求
在中国,IBCs的使用鉴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联合发布的《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使用管理规定》(GB/T 29052-2012)来规范。
该标准对IBCs的设计、材料、制造、检验、标志、运输、存储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要求生产企业必须符合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在使用IBCs之前,必须进行鉴定,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水密性测试、质量控制检测和性能检验等多个方面,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以确保安全可靠。同时,使用者也必须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使用和保养,并定期检验维护,确保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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