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了更新版的《别让这种情况发生在你身上》指南,以指导企业如何遵守美国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报告详细阐述了BIS在出口管制和执法方面的使命、组织结构、执法优先级、以及各种违法案例的处理结果。本文重点介绍违反出口管制的处罚,BIS的执法重点,和提出的具体合规建议。
1、处罚范围
(a) 刑事处罚:违规者在故意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条例》(EAR)的情况下,可面临高达20年监禁和每项违规100万美元的罚款。
(b) 行政罚款:可达每项违规364,992美元或交易价值的两倍,取二者中金额较高者。
2、BIS处罚指南透明度提升
BIS透过《行政执法案件和解中的收费和处罚决定指南》细化了如何决定适当处罚的过程,包括加重处罚因素(如故意违法、对监管计划目标的损害等)与减轻处罚因素(如补救措施、与BIS的“特殊合作”等)。
3、主动自我披露的鼓励
BIS鼓励企业主动自我披露违规行为,并对提交有效的自我披露的企业提供处罚减免,以示对合规意愿的认可。
4、拒绝出口特权
BIS有权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拒绝在EAR下的出口特权,最长可达10年。被拒绝出口特权后,其参与任何受EAR管制的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移都将被视为违法。
5、管理的清单与资产没收
BIS管理四份限制性清单,包括被拒绝实体清单、实体清单、未经核实清单和军事最终用户清单。违规实体可能被列入BIS管理的清单中,且涉及非法活动所得的资产可能面临没收。
指南明确,BIS的执法优先级排序为:国家安全风险、军事最终用途、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以及枪支、受制裁物项等。重点是防止对美国构成严重威胁的国家行为体非法获取受EAR管制物项。
1、责任方的识别
所有参与受EAR管制交易的各方都必须遵守规定,不仅包括美国内部实体,还包括外国主体。
2、尽职调查与合规计划的重要性
(a) 出口交易的合规性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物项、目的地、最终用户及最终用途的识别和理解。
(b) 企业应建立出口管制合规制度,BIS特别强调了有效合规计划的八项指导原则,从管理层的承诺到合规问题的处理计划。
3、物项的管制
关键在于确定出口物项是否有特定的ECCN,这将影响是否需要向BIS申请出口许可证。
企业不能通过第三国运输物项来绕过EAR,需要特别注意“转运和再出口”的合规要求。
4、基于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的管制
BIS对物项出口的管制还基于其预期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如导弹或核武器计划等敏感领域。
5、制裁计划
美国对某些国家实施广泛的出口管制和制裁,企业应熟悉并遵守这些限制规定。
6、继任责任与网络安全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应包括出口管制合规审查,以避免承担继任责任。同时,BIS强调了防范网络入侵和数据窃取的重要性。
重点说明“转运和再出口”的合规要求
(1) 转运(Transshipment)指的是货物、软件或技术从一个国家运输到另一个国家,然后再运输到第三国的过程。
(2) 再出口(Reexport)是指美国产的物品(包括在美国制造的物品和修改、改装或再制造的外国制造物品)从一个非美国国家转移到另一个非美国国家。
法律框架
根据EAR,几乎所有从美国出口的物品、软件或技术,在被转运或再出口时都需要遵守美国的出口管制法规。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即使物品已经离开美国,对其的再出口或转运仍然需要获得美国政府的许可。
合规要求
1、了解管制要求:出口商和再出口商必须首先确定所涉及物品是否受到EAR的管制,并了解任何特定的管制要求。这包括检查物品的出口管制分类号(ECCN)以及应用于目的地国家的管制。
2、许可要求:如果物品、软件或技术在转运或再出口过程中需要特定的许可,相关方必须向BIS申请并获得许可。不同的ECCN和目的地国家可能意味着不同的许可要求。
3、遵守“兜底”管制:即使某些物品不因其技术特性而受到管制,它们也可能因其最终用途或最终用户(如军事用途或涉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用途)而需要许可。
4、尽职调查:出口商和再出口商应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他们的交易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规。这包括验证交易各方的身份,确保他们没有被列入任何禁运名单,以及核实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的信息。
5、保留记录:相关方必须按照EAR的要求保留与出口、转运和再出口相关的所有交易记录,通常要求保留五年。
总的来说,本次指南旨在加强出口管制执法,遏制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违规行为。随着全球化贸易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必须持续关注和适应美国及其他国家出口管制法律的更新,以规避严厉处罚,避免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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