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食品接触用塑料法规(EU)10/2011的修订法规(EU)2023/1442,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撤销两项许可物质,加严对邻苯类塑化剂的要求,修改已许可物质的使用要求并新增许可物质。新法规自2023年8月1日起生效。
新法规撤销了第96号FCM物质(未经处理的木粉和木纤维)和第121号FCM物质(水杨酸,CASNo0000069-72-7)的许可。
1、加严了DBP、BBP、DEHP、DINP的限制性要求,并在第7组中增加了FCM1081号物质。
2、第26组SML(T)限值从9mg/kg降低至1.8mg/kg。
3、第32组增加了FCM1078号和1085号物质,对于FCM1085号物质DIBP的使用做出了特别说明:DIBP未被列为(EU)No10/2011法规附件I表1中的许可物质,由于用作聚合助剂,它可能与其他邻苯共存,因此DIBP被列入第32组限制中。
4、新增了36至38的三项分组编号,规定了四种邻苯(DBP、BBP、DEHP和DIBP)的总和的计算公式和限值。总和以DEHP计,计算公式为:DBP×5+DIBP×4+BBP×0.1+DEHP×1,SML(T)=0.6mg/kg。
1、新法规将于2023年8月1日生效,符合新法规生效前适用的(EU)10/2011法规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在2025年2月1日前首次投放市场的,可以继续在市场上销售直到库存用完。
2、对于使用水杨酸(FCM121)或者使用未经处理的木粉和纤维制造的塑料材料和物品,有特殊的过渡期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在2025年2月1日后继续首次投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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