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全球贸易形势持续变化,越南政府也针对越南出口单证要求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为了您的出口业务能够顺利进行,我们整理了最新的越南出口单证要求,请您参考以下内容。同时,请以船公司单证客服的最新通知或最新邮件为准,以保证您的出口业务顺利进行。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整理的要求,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越南出口单证要求,并在出口业务中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困扰。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服务团队。
(1)发货人和收货人必须提供完整的公司名称和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通知方必须遵守同样的要求。
(2)收货人或通知方必须是越南当地的公司或个人。
(3)除了Hai Phong & Ho Chi Minh(HCM07/HCM28) & Cai Mep (VGT04, VGT05, VGT03, VGT08, VGT01)以外,其他目的地必须显示具体的码头名称。
(4)卸货港必须显示最终的卸货港。
(5)货物描述和唛头不能显示为"As per attached list" or "See Attachment" or "As per attached"。
(6)进口申报内容必须放在货物描述的前35行,避免申报不全。
(7)每个货物描述不能超过1050个字符(每行30个字符,共35行),提单上所有货物描述的字符总数不能超过4000个字符,避免申报不全。
(8)不接受车龄超过5年的二手车。
(9)进口至越南的"SCRAP" / "WASTE" / "Recycles"以及各种类似货物,提单上需显示收货人的税务识别号码、进口许可号码、押金证明号码以及客户完整公司名和地址,以及8位数的HS code。
(10)所有通过Cai Mep Port, Cat Lai Port & SP ITC中转和转运的货物必须提供至少6位的HS CODE。如果涉及到多种货物混装,必须按照HS CODE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11)所有至越南的货物,当目的港联运是通过卡车或驳船的运输方式时,必须提供至少4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涉及到多种货物混装,必须按照HS CODE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12)如果客户需要在提单上显示转运条款,只接受显示经过越南转运到柬埔寨/老挝/中国,且不允许在越南境内的码头和口岸之间转运(即:卸货港和目的地需保持一致)。
(13)不接受以下货物经越南转运到第三国:Used/second hand/waste/scrap items。
(14)如果提单样本提供多个SEAL Number,需要将需要申报的seal number放在SEAL的位置。
出口贸易商家需要遵守以上要求,以确保顺利完成出口越南的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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