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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美国对电子电气设备的进口有着严格的监管。为确保公共安全、卫生、环境以及人身安全,美国联邦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其他权威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标准。其中,OSHA、FCC和DOE是三大主要的监管机构,它们分别负责工作场所的安全、通信产品的安全以及能源的节约和环保。
美国有多个法律和法规针对电子电气设备的进口。其中,USCP65法案、USTPCH法案和USlaw104-142(HR2024)是三个主要的法律,它们分别涉及化学品的警告标签、包装材料的有害物质限制以及电池中有害物质的限制。
根据美国和英国的定义,电子电气设备主要指那些依赖电流或电磁场才能正常工作的设备。这些设备可能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充电器、电池等。此外,这些设备在使用寿命到期后还应该有适当的方式进行回收或再利用。
• 标准要求:所有进口到美国的插头和插座都必须符合美国的ANSI标准,特别是UL 498。
• 化学品警告:根据US CP 65法案,如果产品含有清单上的特定化学品,产品上需要张贴”警告”标签。
• 包装要求:按照US TPCH法案,插头和插座的包装材料中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总和必须小于100mg/kg。
• 安全标准:移动电源需要满足UL 2054 或 UL 62368-1+UL2054/UL2056标准。
• 通信产品安全:如果移动电源具有无线功能,需要满足FCC的Part 15B标准,并通过FCC的认证。
• 电池要求:根据US law 104-142 (HR2024)法案,电池中的汞元素必须小于相关的限值。
• 安全标准:需要满足UL 2054 或 UL 62133-2标准。
• 通信产品安全:如果电池具有无线功能,需要满足FCC的Part 15B标准,并通过FCC的认证。
• 电池要求:根据US law 104-142 (HR2024)法案,电池中的汞元素必须小于相关的限值。
• 安全标准:充电器必须满足UL 62368-1 或 UL 60950-1标准,并获得NRTL的认可。
• 通信产品安全:如果充电器具有无线功能,需要满足FCC的Part 15B标准,并通过FCC的认证。
• 节能要求:按照DOE的要求,所有的充电器必须满足10 CFR 430.32(w)-Energy Conservation Program的标准。
• 化学品警告:根据US CP 65法案,如果充电器含有清单上的特定化学品,产品上需要张贴”警告”标签。
• 包装要求:按照US TPCH法案,充电器的包装材料中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总和必须小于100mg/kg。
美国的电子电气equipment. For example, Indonesia has the SNI certification, Thailand has the TISI certification, and the Philippines has the BPS certification. It is necessary to confirm in advance the equipment voltage (such as 380V/50Hz in Thailand), the compatibility of the CE certification, and the proof of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materials.要求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也为了保护环境。出口商在进入美国市场之前,必须详细了解这些要求,并确保其产品完全满足这些要求。这不仅可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还可以帮助出口商更好地在美国市场上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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