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介绍了外贸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以及出口退税的操作。讨论了开具出口发票和未开具出口发票两种情况下的申报填写要求,以及如何进行退税勾选和处理不显示退税勾选发票的问题。提供了具体案例以及最佳操作建议,以帮助企业理解并实施这些操作。
外贸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要有两种情形:开具出口发票和未开具出口发票。在开具出口发票的情况下,企业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的第四栏(免税)中填写“开具其他发票”;2而未开具出口发票的企业,则应在该栏中填写“未开具发票”。
1、当外贸企业取得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进行退税勾选。然而,在实务中,有些地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的“35栏”会显示退税勾选的发票,有些则不会。对于不显示退税勾选发票的情况,企业需要遵循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2、第一种方式是自行补全附表二的35栏数据,即将退税勾选的专用发票累加到35栏,并同时填报附表二的26/27/28栏。
3、第二种方式是不做任何处理,因为不显示退税勾选发票并不会影响数据的准确性,也不会影响出口退税。
在详解上述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我们引入一个实际案例,进一步加深理解。此案例涉及一家公司在某年某月向国外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以下为案例详述:
该公司于某年某月向国外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其FOB价格为100000美元,退税率为13%。该公司取得了5张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在发票平台上进行了退税勾选。发票不含税成本为600000元,进项税为78000元。假设月初第一个工作日100美元=690人民币。那么,该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应如何填写?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将着重讨论如何处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35栏”不显示退税勾选的发票的问题。我们将介绍两种处理方式,并提出我们的建议。
首先,第一种方式是自己补全附表二35栏的数据,也就是把退税勾选的专用发票累加到35栏。同时,企业也需要填报附表二的26/27/28栏。这种方式虽然看似能够解决问题,但其实却给企业增加了额外的负担。企业需要额外投入人力和时间来补全这部分数据,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其次,第二种方式是企业直接不用管。虽然退税勾选的发票在附表二35栏不显示,但这并不会影响数据的准确性,也不会影响出口退税。这是因为现在,出口退税勾选的数据可以直接在系统中查询,一目了然。而且,系统的设计已经从根本上杜绝了一票两用的可能性。因此,即使附表二35栏不对退税勾选的发票取值,也不会对企业造成任何影响。
经过对比,我们建议外贸企业选择第二种方式。这种方式既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又能减轻企业的负担。企业无需花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个问题,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业务发展上。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误解和混淆。
在实际操作中,外贸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并及时调整操作方式。只有这样,企业才能确保自身的利益,避免因操作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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