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电子电器类产品涉及人类的安全、健康和环保,相关产品一直备受世界各国关注。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一系列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和市场监督管理机制等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规范。其中,欧盟是全球电子电器类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最早出台、实施体系最完善、覆盖面最广的地区。作为欧盟的一部分,中东欧国家的这些技术性贸易体系也已纳入到欧盟整体的框架内,因此,相关出口中东国国家的企业应引起重视。
中东欧国家的电子电器类产品的市场准入要求与欧盟的要求一致。产品必须符合CE框架内各指令要求,需要以自我声明的形式在产品上加贴CE标识才能进入市场。此外,产品还必须符合REACH法规,要求产品中所含的有毒物质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欧盟各国的市场监管当局对市场上的消费品实施常态化抽样检测,每周五把检测发现的具有危险的不合格消费品录入安全门——欧盟对危险非食品类产品快速通报系统,并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警示通报。此外,对通报的问题产品会采取一系列的处罚措施。
(1)满足目标市场的强制性要求
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满足目标市场的强制性要求。企业可以采用自我声明的合格评定程序,对自己的产品进行符合性评定,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开展产品符合性验证。
(2)加强生产过程控制
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产品符合欧盟标准要求。日常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认证要求组织生产,严格产品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检查,切不可擅自更改产品的结构、原材料、关键元器件和主要电气参数。
(3)法规研究与产业升级
出口企业要主动加强欧盟法规、指令和标准的研究,跟踪相关法规、指令、标准的更新升级动态,及时做好产品符合新规的差异性验证。同时,也要加快产业升级,进一步规范企业质量管理,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
面对严格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出口企业应积极应对,主动作为,提升产品质量,符合市场要求,以实现长期、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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