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盟发布了G/SPS/N/EU/631号通报,对(EU)第2022/2292号授权法规进行了修订和更正,该法规涉及蜂蜜、肉类、高度精制产品、明胶胶囊和水产品进入欧盟的要求。以下是主要的修订内容:
(1)对蜂蜜和养蜂产品的定义进行了补充,计划根据《欧盟条例》2017/625第127(3)条第(e)(ii)点和第(iii)点的要求,制定第三国生产蜂蜜或其他养蜂产品的机构名单。同时,给予第三国足够的时间,以遵守(EU)2022/22292第13条所作的修订,即给予一定的过渡期。
(2)明确了允许进口至欧盟的鲜肉、碎肉等肉制品原料可以来自第三国注册企业,也可以来自成员国。
(3)对部分耐贮藏复合产品可豁免随附官方证书规定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当复合产品中含有的明胶或胶原蛋白来自反刍动物骨骼时,该豁免条款不适用。
(4)对“对于非来自反刍动物骨骼的明胶胶囊,不需随附官方证书”条款进行了澄清,明确了这一要求不仅适用于空胶囊,也适用于已填充、作为复合产品或动物源性产品一部分的胶囊配料。
(5)将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涵盖的HS编码范围由“2930、2932、3503、3507或3913”修订为“2932或3503”。
(6)更正了第2658/87号理事会条例(EEC)附件1第2部分中规定的芽苗菜和用于生产芽苗菜的种子中副标题列表出现的错误。
新的进口要求的制定,主要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防止有害生物对国家造成其他危害。新的进口要求将于2023年10月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二十天后生效。但对于蜂蜜和养蜂产品的新进口条件,将有一个公布后12个月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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