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人机加强出口管制:新规细化与完善
2023年7月31日,商务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和《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对无人机出口采取新的管制措施。需要指出的是,这并非中国首次对无人机出口进行管制,2015年就已有相关公告出台,但此次公告更为细致和完善。
2023年7月31日,商务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和《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对无人机出口采取新的管制措施。需要指出的是,这并非中国首次对无人机出口进行管制,2015年就已有相关公告出台,但此次公告更为细致和完善。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出口管制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包括对航空发动机、载荷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反无人机系统等相关设备的管控。出口经营者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
2024年第31号公告优化无人机出口措施,废止临时管制,放宽产品管制范围,新增管制产品,调整发布单位,旨在促进贸易便利化同时保障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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